商院学工〔2017〕50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系:
近期,仍有学生陷入诈骗陷阱或卷入不良校园贷,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鉴于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请各系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信息收集与反馈
请各系结合我校校园网贷情况月报制度,对本系在校学生(含休学学生)网贷情况进行每月调查,了解学生参与网贷的人数、金额、目前欠款金额、主要用途、借贷平台、网址或APP名称、借贷平台是否有不良行为、是否新增等,并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情况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加强防骗宣传与教育
各系要通过QQ、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学生喜爱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注意各个时间节点,进行校园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推送防诈骗、基本金融知识等信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各系辅导员要将防网络诈骗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工作,以班会、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近期发生的诈骗、不良校园贷事件,对学生加强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学生警惕兼职刷单、助学金、校园贷和网购退款五类多发性电信网络诈骗,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消费观念,增强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的意识和能力。
三、妥善处理风险与问题
各系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工作,主动深入排查,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网络诈骗的提前预警、常态监控和应急管理,尽早发现隐患,及时通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