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学工[2017] 49 号
关于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各系,各班:
根据省教育工委要求,为顺利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系—班-宿舍”四级工作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预见性、层次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五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心理问题识别能力,提高学生自助与助人能力,巩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培训对象
2017级各班班级心理委员、蒲公英心理社成员、16级班级心理委员(自愿)(连江校区)
三、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见表)。
四、培训内容
培训及工作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深入动员、认真落实,心理辅导员作为指定负责人做好各系班级心理委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11月4日前填好福建商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数据库(见附2)发送至邮箱80192925@qq.com。
2.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将严格考勤管理。为保证学习效果,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系部公章;
3、培训时,参加培训的同学要自带笔记本和笔,做好笔记,认真学习,深入思考;
4、培训结束后,按照学校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见附件1),各班心理委员要在系心理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反馈信息的工作。
六、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通过课堂考勤和考试等形式对参加培训同学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按选修课标准给以相应学分。
附件
1.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
2.福建商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数据库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