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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校运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6 14:54:25浏览人数:
商院学工〔2018〕100号

 

关于做好校运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第三届运动会将于11月15日—16日在马尾校区田径场举办。为切实做好校运会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校运会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工作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辅导员要适时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安全工作要求,告知学生运动会期间在校或外出应注意安全事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院(系)要认真制定运动会期间安全工作预案,严格掌握参赛运动员的身体状况,重视对参赛运动员的科学保护,预防比赛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伤害。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如遇事态严重的情况,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按要求迅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勤制度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校运会期间,各学院(系)要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及宿舍晚查房制度。根据学校要求原则上不予学生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严禁学生班级在运动会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出游。辅导员要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生晚归或夜不归宿问题的排查力度。切实落实各时间节点晚点名工作,核实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重点监控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外酗酒、经常晚归、私自外宿等学生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应根据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倡导文明参赛观赛,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各院(系)应重视参赛运动员的动员工作,倡导文明参赛观赛。辅导员要通过主题班会或走访宿舍等形式,告知参赛运动员要按时到场参加比赛,比赛期间应充分尊重裁判,服从统一管理,追求公平竞赛,时刻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辅导员要鼓励和调动没有参赛项目的学生积极参与到运动会的服务工作当中,重点组织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志愿者服务队伍,协助做好校运会期间各类志愿服务工作。此外,各系要加强做好“大本营”场地卫生工作,禁止乱扔乱丢饮料瓶、食品袋等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五、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运动会期间,连江校区除运动员、后勤服务干部等部分学生外,大部分学生都未到马尾校区参与。因此,各院(系)要组织好连江校区学生干部,积极开展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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