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学工〔2018〕97号
关于做好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38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新时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我校已正式加入学生资助志愿者组织--“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现将各院(系)加入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
“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团中央“志愿中国”平台上正式注册的志愿者服务组织,是传递资助之爱、弘扬志愿精神、创新学生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方式的重要载体。志愿精神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加入“联盟”。
二、积极动员,做好志愿者招募与管理工作
(一)组织加入与管理。我校志愿者联盟名称为“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商学院”,隶属于“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我校已为各院(系)创建了名称为“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商学院XX系”的联盟组织,请各院(系)指定1名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志愿者信息、申请志愿服务活动等具体工作,各院(系)指定的管理人员请于11月13日内填写《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商学院XX系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fjsxyxsc@163.com。
(二)志愿者招募工作。受助学生、资助工作者(各院系资助工作人员)、资助宣传大使、“三行”活动志愿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及其他有志于“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加入联盟或联盟下属组织。已加入校内或社会其他志愿组织的志愿者,也可以重复申请加入学生资助志愿者联盟。有意向加入联盟组织的申请人,可浏览“志愿中国”网页(http://www.zyz.org.cn)或手机下载应用程序“志愿汇”,在网站或“志愿汇”中注册个人信息后,在“组织”板块中搜索本级联盟名称(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商学院XX系),选择“加入组织”,具体操作详见《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加入指南》(附件2)。志愿者的申请信息由所在联盟负责审核,通过审核的注册志愿者,即可成为联盟组织的一员。
三、依托平台,围绕资助主题开展志愿活动
(一)活动范围。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包含资助政策宣传、困难学生帮扶、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爱心助学公益活动、扶贫助困志愿活动等。
(二)开展要求。各院(系)作为组织加入联盟后,应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利用“志愿汇”(APP组织版)和“志愿中国”志愿服务平台,开展资助志愿活动,及时积累“志愿时数”、发表志愿活动简报,提高学生资助志愿者的参与度,扩大志愿服务的效果,为学生资助志愿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三)注意事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短期人身意外保险由志愿者服务县(区)负责购买;我校“三行”活动之“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员短期人身意外保险由省中心统一购买;各院(系)开展其他学生资助志愿活动的,应根据活动性质和本院(系)实际情况,提交相关信息至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在正规保险机构为志愿者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四、加大宣传,提升资助志愿活动社会影响
各院(系)要鼓励学生积极加入志愿者联盟,提高学生志愿活动参与度,并及时挖掘、总结志愿活动的典型事例报送我校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好政策,弘扬资助正能量,提升资助志愿活动在社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五、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为促进各院(系)积极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励学生踊跃参与资助政策宣传和志愿者活动,我校将结合省中心评选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契机,进行校内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和推荐。
联系人:黄小勤(26292939),邮箱:fjsxyxsc@163.com。
附件:1.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商学院XX系管理人员信息表
2.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加入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