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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建商学院第六届心理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7 10:31:15浏览人数:
商院学工〔2018〕 95 号

 

 

关于举办福建商学院第六届

心理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育积极乐观的心态,引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决定举办福建商学院第六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从心出发,影动青春

二、组织单位

本次活动由学生处与传媒系共同承办

三、参赛对象

福建商学院全体在校师生

四、作品要求

本活动以微电影大赛的形式开展,引导大学生对自己身边的人或事件进行观察、思考、追寻其中触动心灵的故事,鼓励同学们自编、自导、自演,传播正能量、传递校园真情。

1.内容要求:以校园生活为主题,围绕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成长等事件,能够反映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如:环境适应、学业问题、情感困惑、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就业升学压力,情绪管理、自我成长等。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作品新颖有时代感,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情节。类型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皆可。

2.时间要求:参赛作品时长不短于5分钟,不长于20分钟,以15~18分钟以内为佳。
3.技术指标:短片拍摄设备自备(如手机、相机、dv、摄影摄像机等),后期制作完善,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DV作品如有对白请务必配上字幕;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
4.原创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借鉴他人或网上作品,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报名要求

本次心理微电影大赛采取“全面覆盖”与“重点培养”的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作品,同时举办培训班,遴选、培育优秀作品。

参赛者于11月30日之前将心理微电影的剧本发送到邮箱:80192925@qq.com,并于12月25日之前将参赛作品制成dvd格式光盘递交学生处陈元津老师处。各院(系)至少提交一部作品。

六、活动流程
本活动共分为四大阶段:
1.前期阶段(11.7-12.24):宣传活动,征集作品。
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海报宣传、广场led宣传等方式对本活动进行宣传。
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
2.中期评审阶段(12.25-12.30):组织专业教师评审,选出八件入围决赛作品。
3.成果汇报阶段:作品展映,现场评委与观众评审,评出奖项。

(1)入围决赛作品将通过易班网平台、学校食堂电视、心委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及展播;

(2)决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线上评分根据投票数、点击率等(占20%),线下由专业评委及学生评委在活动现场打分(占80%)

展映颁奖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心理微电影二次创作

从本次心理微电影比赛的优秀作品中挑选编剧、导演、摄影、演员等组建校级心理微电影团队,学校组织集中培训指导,制作1-2部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大学生心理微电影节等活动。

七、奖项设置

作品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

单项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男)女演员奖各1名。

最佳组织奖2名

最佳人气奖1名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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